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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西宁市房产管理局:http://xnfcj.xini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8年3月31日    
 

根据建设部及我省住房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现将西宁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公布如下:

一、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制定依据

本计划以《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西宁市“十一五”房地产业发展研究》、《西宁市城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年)》、《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和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保障性住房政策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住房建设实际,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和优化以重点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提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布局规划和供应计划,引导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西宁市经济社会与住房建设的持续、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三、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基本原则

《西宁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重点发展中小套型住房,合理确定住房建设的套型比例结构,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和总量。

四、2009年度住房建设总量

2009年全市住宅建设总量为325万平方米,其中:

(一)2009年度商品住房建设总量。

2009年建设商品住房292万平方米,其中新审批、新开工项目建设商品住房110万平方米,续建项目建设商品住房182万平方米。可建设3.15万套住房。

(二)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

12009年度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困难、破产改制企业生活区改造10万平方米,西格线安置项目8万平方米。

22009年购建廉租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五、2009年度住房建设结构

1、本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2009年保障住房建设总量为33万平方米,占全市新建住宅总量325万平方米的10.15%

六、200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

1200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及结构

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09年度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700亩。

2009年度,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000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736亩,保障住房用地为264亩。其中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增用地100亩,存量土地900亩。

七、计划实施措施与保障机制

(一)发挥住房建设计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要将住房建设计划作为实施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将政府政策性住房建设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列入政府实施计划中,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供应。

(二)加强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衔接和配合。明确住房建设规划在本市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发挥各相关部门在住房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多环节控制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信息沟通;发改、房产、规划、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本计划为依据,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有关管理和监管制度,在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核准管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年度拆迁计划以及房地产市场整治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把关,保障计划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土地供应在住房结构调整中的源头控制作用。完善土地出让指标体系,发挥土地供应在住房结构调整中的源头控制作用,确保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任何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的新增住宅用地应严格依照本次住房建设计划的相关内容,套型比例要求要写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作为国有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规划期内计划盘整的存量住宅用地,可结合西宁市房地产发展的现状和实际情况,根据地块的区位条件和市场因素,适度调整相关套型比例要求,但必须满足年度套型比例平衡的要求。

(四)建立住房建设计划实施的分级责任制。强化及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住房建设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住房计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的法制建设,依法惩处违规行为,加大法律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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